扩大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范围 利好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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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寇佳丽

  作为强基础、补短板、惠民生、扩投资的关键举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的发行与投向领域,一直都是观察财政政策发力的重要窗口。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扩大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

  “专项债券是一种高效融资工具。通常,专项债券资金主要流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例如交通、能源、水利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有关项目提供较低成本且较长期限的资金来源。”北京改革和发展研究会特约研究员田惠敏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专项债券的发行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提供必要资金支持,有助于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推动经济发展。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扩大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将更好发挥其杠杆作用,撬动和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流入各地重大项目、重要领域,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利好科技创新。

  《意见》进一步明确,“在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方面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将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制造、数字经济、低空经济、量子科技、生命科学、商业航天、北斗等新兴产业基础设施,算力设备及辅助设备基础设施,高速公路、机场等传统基础设施安全性、智能化改造,以及卫生健康、养老托育、省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纳入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投资研究所副所长盛磊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产业,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引擎,也是当前国内多项政策普遍关注的重点内容,以“正面清单”的方式将上述产业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不仅能引导地方相关部门推出更多新兴产业领域的项目,还能提高专项债券的使用效率和灵活性,加快释放积极财政政策效能。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合理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适当扩大用作资本金的领域、规模、比例”。12月份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扩大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

  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董青马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正面清单”的正式出台,是2024年一系列政策的延续与落实,是推进改革与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体现。

  《意见》还提出,“提高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的比例,以省份为单位,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专项债券规模上限由该省份用于项目建设专项债券规模的25%提高至30%”。

  董青马分析称,提高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的比例,可提升地方政府对项目的领投力度,缓解项目融资压力,优化资源配置效率,确保项目建设按计划推进,促使财政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中国债券信息网数据显示,截至12月26日,至少有贵州、河北、四川、海南、山西、重庆、云南、甘肃、福建等九地公开披露了2025年一季度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计划。

  对此,田惠敏表示,《意见》的出台将加快明年各地专项债券的发行进度,加速项目的启动和建设进程,为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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